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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里这些消防安全知识一定要知道

作者:烟台金舟消防 来源:烟台金舟消防 时间:2018-03-30 08:55:18 浏览次数:

昨日从哈尔滨市公安消防部门获悉,今年10月以来,全市共发生火灾90余起,同比下降20%,但居民家庭火灾次数呈明显上升趋势。为了加强冬季防火用电安全,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,防患于未然,大连市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注意以下用火、用电、用气安全常识:
昨日从哈尔滨市公安消防部门获悉,今年10月以来,全市共发生火灾90余起,同比下降20%,但居民家庭火灾次数呈明显上升趋势。为了加强冬季防火用电安全,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,防患于未然,大连市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注意以下用火、用电、用气安全常识: 

严格明火管理 

(一)严禁在具有火灾、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。 

(二)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。 

(三)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演出、放映场所观众厅内动用明火。 

(四)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。 

(五)严禁在地下室生产、储存甲乙类易燃易爆物品、使用液化石油气。 

(六)严禁明火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。 

(七)严禁明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。 

(八)餐厅等场所使用明火期间必须明确看护人员,落实看护措施。 

严格用电管理 

(一)严禁拆改金属配电箱,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。 

(二)严禁电气线路使用麻花线,应使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。 

(三)严禁电气线路铰接,应使用压接法连接。 

(四)严禁将移动式插座、充电宝电池等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,严禁串接、超负荷使用。 

(五)严禁将电线未经穿管保护直接穿过或敷设在可燃物上,空调等功率较大的电气设备应该单独供电,电线独立敷设。 

(六)严禁在营业场所、厂房车间、仓库等防火